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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人文服务培训及辅导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5/4/11 16:31:37

我院将对人文服务培训及辅导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预算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2000.00元),相关要求如下。请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向采购中心报名,也可将相关资料邮寄报名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文服务培训及辅导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内容:

项目清单

项目模块

项目内容

天数

培训师

医生培训

医患沟通技巧

≥1

≥1

窗口服务人文建设辅导

现场调研

≥1

≥2

现场管理实务内化指导

≥1

≥2

现场辅导

≥3天2晚

≥2

达标验收

≥1

≥2

固化回访

≥1

≥2

远程指导

≥60

≥2

备注:报价含项目培训师差旅费、课程设计费、授课费、培训课件、税金、住宿费。

 

服务范围科室门诊一站式中心门诊分诊台住院一站式中心中药房门诊西药房急诊西药房病区西药房超声科分诊台超声科医生门诊检验窗口急诊检验窗口放射科分诊台放射科技术人员等。

5.目标要求:

5.1. 提升医务人员的医患沟通技巧,减少医患矛盾,提高患者满意度

5.2. 打造安全舒适的就诊环境,实现医院视觉营销系统的建设

5.3. 打造亲切友善的医疗服务,塑造职业形象,建立岗位标准化服务流程,提升医疗安全。

5.4. 提升医院现场服务管理水平

5.5. 建立两级督导队伍培养。

5.6. 推动医院人文服务文化建设,构建人文服务管理体系。

6.项目内容:

6.1.项目推进:①医患沟通培训内容制定切合实际需求,培训前设计调查问卷,培训中安排互动答疑环节。②窗口服务人文建设为医院制定切合实际需求的项目方案,建立项目推进工作团队,根据项目清单开展调研、培训、现场辅导、达标验收、固化回访工作。

6.2.形成规范:为医院形成窗口人文服务规范标准,管理制度,质量评价标准,考核及奖惩制度,培训课件等。所有项目中形成的方案、制度、标准、课件等资料均无偿提供医院

6.3.队伍建设:为医院建立一支督导队伍,掌握督导技能落地方法提供辅助管理工具,督导队伍能独立开展医院人文服务管理工作。每个科室培训人文服务管理督导员(可根据科室场地或人员比例设置),掌握管理方法,能主导科室人文服务持续改进工作。

6.4.项目验收:按照项目推进进度,对各科逐一开展窗口服务人文标准化建设成果验收包括验收前的准备工作、验收中的实施工作和验收后的持续改进工作。验收评分不低于85分。

6.5.形成素养:员工日常工作中形成职业化素养,确保岗位标准化服务流程达标

6.7.延伸服务:项目结束后2年内,投标人应建立工作信息平台,继续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7.实施方式

7.1.服务范围:门诊一站式中心门诊分诊台住院一站式中心中药房门诊西药房急诊西药房病区西药房超声科分诊台超声科医生门诊检验窗口急诊检验窗口放射科分诊台放射科技术人员等,根据管理需要必要时延伸到部分后勤岗位。

7.2.培训方式:集中培训、现场跟班辅导训练等。

付款方式及考核

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服务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90%服务费,剩余合同总金额10%服务费作为满意度考核奖支付,满意度考核奖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在远程指导结束后进行满意度考核),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发票30日内支付服务费

4.2考核细则

监督中标方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提供培训服务质量,医院特制定人文服务培训及辅导项目满意调查表,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培训服务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问卷调查形式进行考核,根据培训服务内容及效果进行打分

2.满意度在90分以上不扣除满意度考核奖满意度90分以下,扣除满意度考核奖总额30%满意度80分以下,扣除满意度考核奖总额60%满意度70分以下,不支付满意度考核奖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有2022年以来服务案例业绩案例证明。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磋商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不允许联合体。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 

3、投标人提供2022年以来服务案例业绩证明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竞争性磋商方式: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2)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如有必要,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主要针对磋商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质量水平和保证措施、服务实施方案、人员培训计划、履约能力、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

5)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原则上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

6)综合评分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宣布评分结果以及最终报价

宣布评分结果以及最终报价。

8、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

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磋商供应商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6)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的;

8)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0、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小节第12条第12.2款的规定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均相同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或经授权的评审小组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10.1、评分细则:商务技术分(0-90分)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打分。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各自评分。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的评分内容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需求匹配

1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与匹配度(至少包含对医院需求、培训对象的掌握及涵盖,对项目目的理解)进行综合比较。

1. 需求理解描述详细,针对性强,方案设计涵盖完整,对项目目的理解到位,有清晰的阶段成果描述,得13分。

2. 需求理解内容基本完整,方案设计涵盖基本完整,对项目目的理解基本到位,得分8分。

3. 需求理解内容基本完整,方案设计基本涵盖完整,得5分。

4. 未提供得0分。

实施框架

调研诊断

6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调研诊断(至少包含调研范围、调研对象,反馈内容说明等)进行综合比较。

1. 调研方式三种以上、内容全面,反馈内容质量高,可操作性强,得6分。

2. 调研方式三种以上、内容基本涵盖,反馈内容基本完整,具备可操作性,得4分。

3. 调研方式三种以上,反馈内容基本完整,得2分。

4. 未提供得0分。

督导内能转化

15

根据供应商针对督导队伍的督导内能转化效果进行综合比较。

1.督导技能实训到位,落地指导到位,项目结束后两年内继续提供支持,得15分。

2.督导技能实训到位,提供落地指导,项目结束后一年内继续提供支持,得10分。

3.提供督导技能实训指导,项目结束后一年内继续提供支持,得7分。

4.未提供得0分。

推进计划

15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推进计划(至少包含节点控制、组织协调措施等)进行综合比较。

1.供应商提供详细具体的项目推进计划安排,时间节点控制合理,组织协调措施得利,得15分。

2.供应商提供比较完整的项目推进计划安排,时间节点控制较合理,具有相应组织措施,得10分。

3.供应商提供了项目推进计划安排,时间节点控制较合理,组织措施简略,得10分。

4.未提供得0分。

交付成果展示

11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交付成果展示实操性进行综合比较。

1. 成果案例展示完全满足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及质量验收条件,得11分。

2. 成果案例展示基本满足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得8分。

3. 成果案例展示内容基本完整,得4分。

4. 未提供得0分。

人员资质

20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人员资质进行综合比较。

1. 根据项目经理定制项目服务经验,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由专家比较打分,(0-2分)。

2. 根据项目医患沟通培训老师的临床/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由专家比较打分,(0-8分)。

3.根据辅导项目主培老师和顾问老师的医院培训或辅导项目的指导经验,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由专家比较打分,(0-10分)。

延伸服务

5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延伸服务内容进行综合比较。

1. 项目结束后两年内,继续提供远程固化咨询和指导服务,得5分。

2. 项目结束后一年内,继续提供远程固化咨询和指导服务,得2分。

3. 未提供得0分。

业绩

5

提供投标人20221月1日以来同类培训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0.2、价格分(0-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以上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之和。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 报价单格式见附件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5.  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6.  售后服务;

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式两份,开标当天密封上交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下午2点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5号楼(急诊综合楼)9楼会议室

 

、其他:

报名时间:2025411日至2025418(作息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75号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综合楼611室。

联系人:黄工  0577-88913746        邮箱:649078137@qq.com

采购监督: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8913742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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