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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yjk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0/7 7:45:39
温卫医〔200987
关于印发《温州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温州医学院附属一、二院,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科学、有效、及时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应对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组织制定了《温州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00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医政管理流感救治预案通知
 省卫生厅(医政处)、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委、温州医学院、解放军一一八医院
温州市卫生局                      2009526日印发
(共印 份)
温州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试行)
 
第一部分 总则
 
为规范、有序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的医疗救治工作,降低病死率,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浙江省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浙江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应急预案》、《温州市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及有关技术方案,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明确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有关机构、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和衔接,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降低病死率,防止医院内感染的发生与疾病的传播。
二、工作任务
组建队伍,完善设置;平战结合,规范流程;强化培训,模拟演练;有效应急,科学救治;督查落实,依法管理。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治和救治工作。
本预案将根据形势发展和上级有关要求的变化作适当调整。
 
第二部分 应急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全面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应急准备工作。
    一、制定方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认真总结非典、人禽流感防治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和我局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和本院实际,认真分析医疗救治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并进行充分论证,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各医疗机构应将医疗救治应急预案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市级医疗机构和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应急救治预案要上报市卫生局。
二、健全组织
    各地要建立强有力的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组织机构,切实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一)医疗救治领导组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疗救治领导组织。医疗救治领导组织的具体职责是有效整合辖区内的医疗资源,一旦疫情发生对人员、设备等进行统一调配,指派专家对辖区内的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及对危重病人抢救进行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病情及救治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制定与甲型H1N1流感救治有关的规范、规定,提出管理和工作要求,对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并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组织对各级卫生行政人员及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防治甲型H1N1流感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疾病的诊断能力和救治水平。
 我局成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具体人员:
 长:程锦国
 员:朱国晓张怡怀胡方杰许建宏
(二)医疗救治专家组织
     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织。专家组成员由辖区内传染病、呼吸科、ICU、中医(中西医结合)、影像、检验、护理、院感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是在医疗救治领导组织的统一调配下,具体负责对辖区内疑难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诊断提供指导和帮助;对辖区内危重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抢救、治疗提供技术指导;制定甲型H1N1流感救治有关的医疗技术规范;指导开展甲型H1N1流感临床科研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的培训任务,对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对医院内感染控制的指导等。
市卫生局成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临床救治组织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县以下医疗机构,应成立相应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技术小组、临床救治小组、后备救治支持小组等组织。
1.领导小组
    由医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及职能科室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研究制定医院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具体方案,落实病人诊治、预防和控制等各项任务,负责调配抢救人员、医疗设备和组织专家会诊,保障后勤供给等。
2.专家技术小组
    由感染(传染)、呼吸(中、西医)、ICU、影像、检验、护理、院感等科室富有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中的临床诊治、实验室检测、隔离消毒和疫情上报等工作。
3.临床救治小组
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成立上述组织的基础上,成立临床救治小组,其成员除本院人员外,可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在辖区内进行整合充实。临床救治小组由感染(传染)、呼吸、ICU、麻醉等专业的熟悉危重病和多脏器功能衰竭的抢救,熟悉呼吸机使用的医疗和护理技术骨干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疫情发生后进入隔离病房,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实施封闭式、零距离的救治、护理,同时做好病房内部的协调及工作安排。
    4.后备救治支持小组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后备救治支持小组,作为医疗救治的后备力量,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都要组建后备救治支持小组。后备救治支持小组的工作职责是一旦疫情发生,随时做好准备,受卫生行政部门指派前往定点医院实施封闭式的抢救工作或支援疫情严重地区(包括参加市外的救治工作)。
三、完善设置
    按照数量适当,布局合理,条件具备,工作规范,管理严格的原则,完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负压病房、救护转运系统的设置,并广为宣传,让辖区内广大群众知晓发热就诊的地点及流程。
(一)   定点医院的设置
确定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二医西院区)、温州医学院附属一院为市级定点救治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一院并为全市防治甲型H1N1流感指导医院,且承担外籍病人收治任务,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二医西院区)承担市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收治任务。指定瑞安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为市级收治后备医院。指定市急救中心为市级统一负责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医学观察对象的转运工作。各县(市)卫生局要指定县级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各1所,收治本辖区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指定急救中心(站)统一负责本县转运工作。
各地要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设施,特别是要建设好一定数量的负压病房等设施,使其符合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要求。在无疫情发生期间,各种专用救治设备应集中存放,妥善保管,保证性能良好,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使用备用人力、物力资源。一旦需要,应确保及时腾空病房并保证设备、人员及时到位,适应医疗救治工作开展。
市、县两级设立的定点医院(附件2),依据隔离治疗期间,疑似和确诊病例要分开管理要求,定点医院内分别设立收治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病区,两种病区的病房、人员、设施等不得交叉。
定点医院要做好各类病人急症手术、分娩等特殊情况处理的工作预案和设备、物质准备。
(二)发热门诊的设置
各地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结合当地的医疗卫生资源实际,完善发热门诊的设置,发热门诊要按消毒隔离要求、规范化建设。发热门诊原则上应设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开设由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的规模、功能、性质以及疾病发生情况具体确定。一旦疫情进展,适当扩充设置数量。要加强对发热门诊的管理,设有感染(传染)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业务管理由感染(传染)科负责,行政管理纳入门诊部统一管理。同时医院要完善感染(传染)科在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长效管理机制。
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设立相应的隔离留观病室。隔离留观病室在无疫情期间可收治其他病人,但应保证隔离设施及救治设备的完好,确保需要时能随时使用。
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向社会公布24小时开通的电话号码。
(三)预检分诊点的设置
具备一定条件(有相对隔离的独立诊室和相应的防护)的医疗机构,应设立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应做好呼吸道疾病发热病人的排查工作,对初诊为呼吸系统疾病引起发热,怀疑可能是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应及时就近转诊至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
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医疗机构、门诊部、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原则上不作为预检分诊点。如有发热病人自行前来就诊,应对其登记、排查,如发现有呼吸系统疾病发热病人,应及时转诊到就近开设发热门诊或设立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点的医疗机构,同时要加强消毒隔离工作,不得滞留病人。
    (四)落实救护转运
各地应严格按照卫生部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落实数量足够的符合隔离条件的“120”专用救护车,负责接诊、转送可疑的有传染性的发热病人。一旦疫情发生,应有专用车辆分别运送不同种类病人。
四、规范管理
    (一)加强院内感染的管理
各地要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等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的防范工作。要明确医院内各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消毒隔离的监督;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意识,严守操作规程;要向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施,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等,配备喷雾器等消毒设备;要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场所的空气消毒,和对病人污染物、排泄物的消毒处理,杜绝甲型H1N1流感污染物外泄。在诊治病人过程中要相对固定医务人员,并提供休息和医学观察场所等。同时要严格做好病人转运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
(二)完善工作流程
    医院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使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人人知道做什么、怎样做。要按照首诊负责、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
    医院应对门(急)诊就诊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在进行预检初筛后引导其去相应的门诊就诊(发热病人诊治流程见附件3)。医疗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诊断治疗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执行,并根据卫生部意见动态调整。
发热门诊应严格按照原有规定,做好预诊、登记、甄别、报告、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工作。
(三)及时上报信息
    按照《浙江省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同时按照疫情发生、进展情况作好相应报告。监测点医疗机构根据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疾病监测和报告。
五、培训演练
    各地要做好技术培训和现场演练。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政策法规文件,传染病和流行病调查的基本知识、甲型H1N1流感诊治方案及有关技术方案,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留观病房的设置要求等进行培训,并组织开展紧急疫情的应急模拟演练。模拟演练主要考查医疗救治指挥、调度和协调机制以及应急反应能力,发热门诊以及定点医院的设置管理,病人的接诊、诊断、治疗程序及医务人员对有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专家组对疑难病人的会诊,病人的转运和隔离,个人防护和隔离病房操作规范,隔离病房消毒和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理,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等内容。
   六、督查落实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流程布局、隔离设施、人员配置、诊疗设备、防护用品、消毒药械、医疗废物的处理等是否落实到位。要督促各地完善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的相关设施,做到设置合理、分区科学、流程规范、人员充足、防护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必要时,要进行通报。
在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过程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
 
第三部分 应急反应
一、应急响应
(一)出现疫情蓝色预警
国际上出现大范围的流行或国内其他省市出现散发病例,或我省其他市有疑似病例,但未出现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人,我市存在疫情传入可能。
各级医疗救治指挥组织立即处于备战状态,统一指挥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协调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进入应急状态,并在门(急)诊、住院部区域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进入医疗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临床组立即进入应战状态。
(二)出现疫情黄色预警
省内出现单个病例或国内其他省市已经出现局部流行,或我市报告疑似病例,但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人。
在以上响应基础上,市卫生局立即组织有关专家与疫情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赶赴现场会诊本市首发疑似病例,在取样检测的同时,上报卫生厅确认;定点医院的临床救治小组立即进入隔离病房,开展对疑似病员的收治,后备抢救支持组进入备战状态;各医疗机构要严格做好疑似病例或医学观察对象的诊断治疗、病房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及周围人群的个人防护工作;医疗机构对就诊病人加强体温监测,启动发热门诊日统计报告,实施病例零报告制度。
做好门诊登记同时,要详细询问和记录对呼吸道发热病人的流行病学史详细询问和记录,并做好留存备查(呼吸道发热病人门诊登记表见附表4-A4-B)。各级医疗机构应将每日发热病人数量分类统计后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各县(市、区)统计汇总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卫生局(日报表见附件4-C)。
(三)      出现疫情橙色预警
省内城乡社区出现集聚性病例,疫情存在扩散的趋势,或市内出现单个病例。
在以上响应基础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救治的需要,组织定点医院收治病人,扩大医疗临床救治队伍;无疫情发生地区要认真做好收治病人准备工作;组织专家赴疫情发生地指导医疗救治工作的开展,适当增加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数量。
(四)      出现疫情红色预警
省内出现跨县(市、区)范围的广泛流行,或市内城乡社区出现集聚性病例。
在以上响应基础上,根据救治病人的需要,在全市调动医疗卫生人员和相关设备,支持定点医院,加强医疗救治力量,扩大临床医疗救治队伍;组织甲型H1N1流感诊治后备医院做好收治病人的准备工作或开始收治病人。必要时请求卫生厅派出专家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二、应急处置
(一)就地隔离,尽早报告,明确诊断,及时转送
   1.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如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的发热病人,经确认符合医学观察条件的,做好有关记录,立即通知隔离留观区作好相应准备,派专人护送入隔离留观区。对可疑的病例,要及时与疾控部门取得联系,留取标本进行检测。标本采集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指南(暂行)》执行。
2.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对可能被污染的人员进行就地隔离,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立即采集样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咽拭子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者,请市级专家组会诊。经检测和市级专家会诊明确诊断后,通知“120”专用救护车转送指定医院。同时,对可能被污染的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3.经市级专家组诊断的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人,须经省级以上专家组确认(全省首例病例由卫生部确认)。其他病人原则上由市、县组织专家进行诊断,对于临床诊断有困难的,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领导小组逐级请上级专家会诊。会诊须使用专用会诊单(见附件5),市级专家会诊后应将会诊单报市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人时,应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或传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以最快方式报送当地疾病控制机构。
5、对各检疫点、留验点转送的病人,各医疗机构要在《检疫点送诊人员情况记录单》、《留验点送诊人员情况记录单》(附件67)做好记录,并将记录单及时报交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定点收治,积极抢救,妥善处置,严格管理
    1.一旦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立即通知定点收治医院。定点医院得到有病人需要收治的信息,根据病人的诊断类别及病情状况,立即安排相应的病区收治病人,作好救治的一切准备工作。
2.定点医院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为由拒收病人。
   3.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采取积极措施救治病人,减少并发症,严防因医疗不当引起死亡病例的发生;对重症病人的抢救,医院要及时进行技术力量调配,必要时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请上一级专家组成员会诊,努力降低病死率。
    4.定点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后,应指定专人将有关信息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病人的基本病情每日上报一次,如病情突变或死亡等应即时上报(报告表见附件8)。
5.诊疗原则及治疗方案: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诊断、分类处理原则、治疗,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执行,并根据卫生部动态发布的最新标准不断调整。
6.严格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技术方案》,做好人员消毒、空气消毒、物品消毒,做好病人污染物的消毒处理,注意环境卫生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对病死的尸体按生物安全要求做好取样检测,并严格做好终末消毒,尸体就近火化。
附件:
1.温州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2.温州市甲型H1N1流感病人收治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第一批)一览表
    3.甲型H1N1流感病人诊治流程图
    4-A. 呼吸道发热病人门诊登记(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内容)
    4-B. 呼吸道发热病人门诊登记表(流行病学调查记录)
    4-C. 医疗机构发热病人分类汇总日报表
    5.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病人专用会诊单
6.《检疫点送诊人员情况记录单》
7.《留验点送诊人员情况记录单》
8.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病人病情信息报告表
 
 
○○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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