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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脑血管功能检测仪及耗材(重)项目的询价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3/5/25 8:10:17

我院将对脑血管功能检测仪及耗材(重)项目进行询价,相关要求如下。请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向物资采购中心报名报名材料可邮寄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脑血管功能检测仪及耗材(重)

本项目一年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万元整(¥38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万捌仟万元整(¥38000.00元)

采购方式:询价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预算

数量

目的地

备注

脑血管功能检测仪及耗材(重)

芯片耗材

30000/

500人份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地点

耗材为一人一卡专用的芯片卡,以上耗材数量为预估量

设备租赁

8000 元/年

1台

2、技术要求

序号

参数要求

1

招标要求

1.1

项目名称:脑血管功能检测仪及耗材(重)

1.2

设备数量:1套

1.3

用途:通过超声多普勒无创伤检测颈总动脉血液流速和压力的数据,给临床分析脑血管功能状态提供参考数据。(提供注册证附件或说明书等证明文件)

1.4

脑血管功能检测仪设备租赁费用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消耗品、设备维修保养和其他各类项目相关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

1.5

采购单位只采购检测主耗材,其他所有相关耗材由合同供应商提供。合同供应商提供给医院所有耗材必须为原厂包装完整、未使用过的耗材。耗材报价包含设备维护保养所需的所有耗材。上述的所有的和耗材均折算到耗材的报价中,并按照医院给定的预估量,核算该项目的总价。

1.6

医院按临床实际需求量采购,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不得对医院订货量提出任何要求。结算方式采用按主耗材报价,除主耗材外完成测试所需耗材均随主耗材配套提供。

1.7

投标人承诺合同期内,如遇检验项目收费标准下调,相关联耗材价格须按收费标准调整同比例下调。若耗材供货价高于温州其他市级及以下医院相同产品的采购价格,则供货价调整到温州其他市级及以下医院相同产品的采购价格。

1.8

投标人承诺合同期内,不得做出不利于采购人的调价行为。

1.9

提供详细配置清单,详细列明其他相关配件、耗材的型号、价格。

1.10

投标机型须配置最新硬件、软件版本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原厂技术参数和产品彩页。

1.11

投标时需提供的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的产品列表界面截图,投标人具备耗材配送资格,合同期内进行网上阳光采购。



2

配套设备主要功能和参数要求(具备即要求提供,含在投标总价中,除另有要求说明外)

2.1

主机系统

2.1.1

可进行进行全数字化超声多普勒血流图形处理

2.1.2

可进行全数字化脉动压力图形处理

2.1.3

支持实时图形冻结功能

2.1.4

支持复合图形工作模式

2.1.5

图形存档与病案管理:实现病人静态图形的存储、管理及回放和存储

2.1.6

支持病人静态图形离线分析/存贮

2.1.7

TXT报告模式:检测图形及数据可在任何电脑上回放

2.1.8

病例存储量:≥30万例

2.1.9

支持使用芯片卡,投标时需提供芯片卡注册证明。

2.1.10

彩色监视器:≥1024x768(像素)分辨率增强色 32 位,可上下左右任意旋转

2.1.11

防电击类型:Ⅰ类;防电击程度:BF 型:设备应用部分形式为 BF 型(流速,压力探头,心电肢体夹)

2.1.12

产品安全:符合 GB9706.1-2007、 GB 9706.9-2008 、GB/T 14710-2009、GB 9706.15-2008、GB/T 16846-2008 、YY 0505-2012、GB/T 25000.51-2010要求

2.1.13

传感系统

2.1.14

超声发射频率:5MHz

2.1.15

波形:连续正弦波

2.1.16

流速测量范围: 5~100cm/s

2.1.17

连续多普勒(PW)最大测量速度100cm/s

2.1.18

流速准确度:5~10 cm/s范围误差值<±2 cm/s;>10~100 cm/s范围误差值<±15%

2.1.19

心电同步功能:具有动态显示心电同步信号的功能

2.1.20

图形实时冻结功能

2.1.21

脉动压力传感探头

2.1.22

测量灵敏度>10/kPa (屏幕相对示值)

2.1.23

测量范围 0~ 35kPa

2.2

指标

2.2.1

测量指标:血流速度最大值 Vmax,血流速度最小值 Vmin,血流速度平均值 Vmean,平均血流量 Qmean

2.2.2

具有脑动脉大血管弹性特征指标:特性阻抗Zcv,脉搏波波速 WV

2.2.3

具有大脑小血管阻力指标:外周阻力 Rv,动态阻力 DR

2.2.4

具有颅内毛细血管闭锁状况指标:临界压 CP,舒张压与临界压差 DP

2.3

软件系统性能

2.3.1

具有脑卒中风险评估系统

2.3.2

具有脑血管功能检测软件

2.3.2.1

具有基线基本信息模块:一般信息+危险因素信息

2.3.2.2

具有基线脑血管功能模块:血液动力学指标+运动学指标

2.3.2.3

具有参考值模块:从3岁至93岁,不同性别(男、女)、不同血管部位(左、右侧),不同年龄段(每5岁为一档)

2.3.2.4

具有脑卒中风险评估模块:脑血管功能积分规则,定量评估卒中危险度

2.3.4

危险度评估效能:预警脑卒中的敏感度为≥80%,特异度≥65%。

2.3.5

经过国家级课题项目应用和验证。

2.4

与医院 HIS 系统相接,中标方负责该设备连 LIS 或其他信息系统的所有连接及接口费用;

2.5

脑血管功能检测仪硬件系统单套配置要求:

2.5.1

主机系统 1 套

2.5.2

传感系统 1 套

2.5.3

打印机:彩色喷墨打印机 1 台

2.6

提供主机以外辅助使用的注册证、说明书。



3

其他

3.1

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 7 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2

提供货物为全新设备。设备到货时,为该机器的最新硬件和软件版本。

3.3

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3.4

维修响应时间≤4 小时。48 小时未解决问题须免费提供备用机。

3.5

投标人免费提供医院设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保证医院设备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各种功能,须列明培训计划;

3.6

合同期内,合同供应商须免费按维护手册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必须提供详细的保修内容和保养执行情况的文档。设备维修及软件升级终生免费。合同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临床检测、治疗的功能要求或检查量的增长,或设备故障率高,或使用寿命到期,合同供应商应无偿提供设备升级或更换设备;

3.7

随机提供设备使用操作手册 2 份,维修手册 1 份。投标人另提供电子版本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各 1 份;

3.8

提供租赁期内每年一次设备厂家校准服务,并出具校准报告;

3.9

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设备到货;耗材在招标人订货后3个工作日内到货。

 

注:投标人可根据以上所列设备的技术配置及技术性能要求作为参考选用投标产品,但所选投标产品的技术配置及技术性能应相当于或高于以上要求,并满足采购需求,否则将可能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三、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合同期为合同设备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或耗材采购总金额达到耗材总预算(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合同期满)。合作期内如遇政策性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合同自行终止。

 

四、付款方式

1、设备租赁付款:设备租赁费在合作期满1个月内后按实际租赁月份及台数支付。

2、耗材付款:本项目耗材数量仅为预估量,采购人对最终用量不做承诺。耗材按批次供货并按实际使用量结算,结算价=实际供货量*中标单价,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3个月内付款。

 

五、报名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采购的物品,出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是进口货物代理商的情形)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周内;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5、响应技术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文件(如产品注册证、说明书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询价方式:

1、投标人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当无效标处理。

2、设备实行租赁方式,按8000元/年/台设备租赁费进行报价;耗材实行购买方式,按数量500张进行报价。各项技术功能参数需满足医院要求,所报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税费、利润、管理费、人员工资、差旅费、交通费、保险费、通信费、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专利、售后服务与维保、不可预见费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开标当天密封上交。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3.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5.配置清单;

6.售后服务;

7.不含在投标机型配置中的各种应用软件及功能和各种选配件的报价(如有);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九、开标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9点整

 

十、开标地点: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5号楼(急诊综合楼)10楼会议室

 

十一、其他: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作息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75号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综合楼617室。

联系人:郑老师  0577-88911085   邮箱:394808588@qq.com

 

采购监督: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891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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